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开展,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政策与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教委关于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开展学校2022年普法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12月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着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核心内容,在广大干部师生中牢固树立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推进民法典理论研究,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加大民法典在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规章
着力开展新制定、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重点加强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
着力推进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针对校园欺凌、反诈骗、套路贷、网络安全、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四、重点活动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5-12月)
1. 开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的通知》要求,邀请“重庆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或校内法学专家开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6月底前)
2.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等多种形式,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知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指示要求,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5-12月)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党群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5月26日前)
按照《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和统一要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民法典进校园活动。组织师生广泛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召开民法典主题班会、模拟审判、征文演讲等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配合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政治与法律学院、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开展法治教育征文评选活动(7月底前)
为不断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在教育活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不断优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策略和路径,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2022-148)要求,组织教师、学生撰写法治教育创新案例和法治教育故事,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政治与法律学院、各二级学院
(四)开展“莎姐”精品法治视频课进校园活动。(6月底前)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莎姐”精品法治视频课评选活动,推荐出一批精品法治视频微课,内容涉及幼儿自护、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校园安全等法治知识。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课程,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引导学生集中和分散形式结合在线观看,网址:http://jw.cq.gov.cn/jygz/jyfz/。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配合单位:政治与法律学院、各二级学院
(五)普法活动进课堂、进社区、进乡村活动(5-12月)
开展普法“三进”活动,以课堂教学、法治节日、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法治素养,教育引导树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意识;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深入校园、社区、乡村开展普法活动,为群众宣传法律常识、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团委
配合单位: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政治与法律学院、各二级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牢抓紧抓实,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师生参与到学校法治工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中来,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校园、法治社会建设。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活动新闻报道和信息宣传,积极向学校官网、官微以及校外主流媒体推送优秀稿件,注重反映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纪律,及时总结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统筹好普法宣传工作和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紧盯关键环节,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单位请于5月24日前填报《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上半年普法宣传活动数据统计》。其余工作根据完成时间由牵头单位汇总提交照片、文字等总结性材料。联系人:仇寒,联系电话:15023652673,电子邮箱:113518993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上半年普法宣传活动数据统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2年上半年普法宣传活动数据统计
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普法宣传活动总场次 |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场次/参与人数 |
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次数 |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次数 |
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次数 |
其他特色活动场次 |
|
|
|
|
|
|
|
|
|
|
|
|
|
|
|
|
|
|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印发 |
-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2022学...
- 下一篇:关于举办生涯嘉年华活...